新版营业执照年底前完成换发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解读报道
2017-03-01 08:34:48    来源: 威海网·威海日报
2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发布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威海网讯(记者 杨慧 通讯员 程岩)2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发布我市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着重从营造更加宽松的准入环境、更加便利高效的发展环境、更加有序的竞争环境三个方面入手,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全市市场主体持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截至2016年底,全市市场主体总量23.7万户,较五年前接近翻了一番。其中,全市企业总数7.2万户,增长了112.9%。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发展势头强劲,2016年全市新登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5.2万户,同比增长13.7%,增速居全省前列。外资企业户均规模进一步扩大,户均投资规模679.4万美元,增长了49.9%。

2017年,市工商局将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做好“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深化“县域通办”登记注册模式,试点办理有限公司“县域通办”业务;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并通过开展“联系企业直通车”活动,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我市2015年10月1日前领取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含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自2018年1月1日起,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要求,2016年度年报中增加了社会保险和统计事项,企业应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填报。

■相关链接

3月1日起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本报讯(记者 杨慧 通讯员 程岩)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具体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的流程,企业可以向全市各级登记注册机关进行咨询。

针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国家工商总局也明确规定,有八种企业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①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②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③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④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⑤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以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⑥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⑦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⑧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来源: 威海网·威海日报
编辑: 李晓静
相关热词搜索:
搜索推荐
图片新闻
  • 闫剑波会见华为公司客人
  • 闫剑波会见赛科集团客人
  • 闫剑波带队赴江苏、上海开展招商促进活动
  • 闫剑波会见香港标准及检定中心客人
威海新闻
文娱
国内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