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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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08:23:39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威海市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11月起,全市范围内社会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工业建筑工程备案类审批27个工作日(依法公示、评审、听证、招投标等时间不计算在内,下同)内完成,核准类审批31个工作日内完成;民用建筑工程审批39个工作日内完成。

    《威海市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工业建筑工程备案类审批时间不超过27个工作日

    威海新闻网11月29日讯 (记者 杨彩明)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威海市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11月起,全市范围内社会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备案审批时间进一步压缩,工业建筑工程备案类审批27个工作日(依法公示、评审、听证、招投标等时间不计算在内,下同)内完成,核准类审批31个工作日内完成;民用建筑工程审批39个工作日内完成。

    《方案》明确,在审批流程方面,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项目确立、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明确社会投资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审批主流程和办理时限。简化社会投资的中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对于带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将工程建设许可和施工许可合并为一个阶段。对于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将建设用地审批纳入项目确立用地规划许可阶段。推行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审批环节方面,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资金到位证明、施工许可现场联合踏勘、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备案等事项;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发包方式,以及是否进行初步设计审查、委托建设监理(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除外);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价事项,不作为项目核准条件;竣工结算文件不再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条件。

    推行项目模拟审批,相关审批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期阶段提前介入,出具模拟审批意见,土地出让后转入正式审批。将一些影响关键环节审批的事项时序进行调整,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即可,其他评价事项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实行容缺受理,推行告知承诺。

    审批体系方面,《方案》要求实现“五个一”,即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方案》明确,下一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搞好衔接,鼓励各区市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依法依规推进工作落实。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对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履行承诺的,撤销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相应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黑名单制度,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来源: 威海新闻网·威海日报
编辑: 刘思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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