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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2018-12-22 编辑: 宋倩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威人社字〔2018〕135号

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

自2018年11月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即1337元/月·人;2019年调整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20年调整为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保持90%的比例。如2019年、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未调整,从当年11月起按上述规定提高挂钩比例。如遇国家、省政策调整,适时调整。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