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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短情长,一封信温暖了整个冬天!

2019-11-27 编辑: 丛韩滋

    尊敬的张丽红法官:

    8月23日,在施工工地,当我将农民工兄弟召集到一起,大声诵读经区法院民事判决书后,大家知道了判决结果,兴高采烈,热泪盈眶,发自肺腑地齐声大喊:感谢法律!感谢法院!感谢张法官!

    ……

    这是一封来自农民工兄弟们亲手写的感谢信的开头,字里行间尽显真挚。近日,经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团队张丽红法官收到了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方送来的一封感谢信与一面写有“暖心司法,感动民工”的锦旗,感谢她帮助农民工兄弟追回85.9万元的血汗钱。

    时间倒回到2009年,潍坊某防水工程集团威海分公司承包被告本溪某建筑公司威海分公司在长峰馨安苑小区住宅楼的防水工程后,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了施工。2013年底工程完成后,双方核定工程款共计150.2万元,被告以房产抵顶形式支付了64.3万元,余款85.9万元一直未付。五年来负责施工的30多名农民工兄弟们,多次向本溪某建筑公司威海分公司的项目部经理孙某索要工程款无果,又跑到辽宁本溪总公司追讨血汗钱,一路上费尽周折,但因本溪某建筑公司威海分公司被注销,项目部负责人孙某恶意躲债等原因,五年追讨毫无结果,85.9万元血汗钱始终没有着落,工程款拖欠问题成为农民工兄弟们心中难解的一大“薪结”。2018年底,潍坊某防水工程集团威海分公司将本溪某建筑公司诉至法院。

    张丽红受理此案后,因农民工兄弟法律知识欠缺,证据意识薄弱、举证时限观念不强,导致证据不充分,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张丽红先后进行了四次开庭审理,根据当事人的各个具体事实主张,耐心地向当事人释明举证方向,并阐明举证不能的具体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证据效力产生正确的认识,让当事人心里有底、心服口服。最终根据证据依法认定事实,并做出判决:本溪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部经理孙某支付原告潍坊某防水工程威海分公司工程款85.8万元及利息。

    当读到感谢信时,张丽红感慨道:“看着农民工兄弟质朴而真诚的话语,亲切而温暖,感觉这个冬天没有那么寒冷。农民工兄弟多年的“薪结”终于解开了,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值得的!”

    法官提醒:农民工兄弟辛苦在外务工着实不易,挣的每一分都是血汗钱,恶意欠薪终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年关将至,愿广大农民工都可以“安薪”回家过个好年。

    (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