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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申报截止!威海青年人才补贴来啦!

2025-12-02 编辑: 郝暖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17号)《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博士后项目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20号)《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威海市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威人社发〔2023〕21号)等规定,现将受理审核2025年青年人才相关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11月27日启动,12月19日前结束。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➊青年人才范围: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全职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与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博士研究生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来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首次申请时需在非公有制企业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社保缴费时间截至2025年11月30日)
  ➋企业范围:非公有制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威海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包括中央、省、市、区市所属的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及国有控股超过50%的企业。
  ➌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规定,已享受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政策的,本年度继续按规定执行。
 
  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政策
 
  ➊博士后范围:2023年以后市外引进的在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
  ➋设站单位范围: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由国家和省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➌已享受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政策的,按照《关于印发威海市博士后资金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4号)规定的政策执行至政策期满。
 
  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政策
 
  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外大学(以来威工作年度或2025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官网排名为准https://www.qschina.cn/),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部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中国籍毕业生,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含创业)。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申请人2023年以后首次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时间),申领留学补贴时需要在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仍在岗工作。
 
  三、津贴标准
 
  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我市冲击百亿目标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企业(包括全资子公司、总公司控股超过50%的企业以及控股超过30%的上市公司)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享受5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生活补贴按年度发放,累计最长发放3年。(冲击百亿目标企业名单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见文末链接)
  符合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范围的威海籍毕业生和驻威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5000元、本科毕业生3000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返乡留威补贴。威海籍毕业生是指威海高中学籍毕业生,驻威高校毕业生是指最高学历在驻威高校取得的毕业生。
 
  博士后在站生活补贴政策
 
  市外引进的在站(基地)博士后享受全职在威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待遇,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以实际在站时间为准,最多不超过两年。博士后在站(基地)满一年并完成中期考核合格后,可申领第一年度生活补贴;在站(基地)满二年并完成出站考核合格后,可申领第二年度生活补贴。博士后人员在站生活补贴(津贴)与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不重复享受。
 
  海外留学生一次性留学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分别发放每人10万元、5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留学补贴,补贴按照1:1比例分两年发放。
  根据《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威人组发〔2018〕9号)规定实施的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政策将于2026年度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工作结束后停止执行,即2027年起不再受理生活津贴的申请。
  (来源:Hi威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