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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市财政局三项举措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

2021-04-13 编辑: 谭立勇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荣成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荣成市财政局采取三项举措,全面落实管理条例要求,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闲置资产

    启动荣成市公共基础设施类的资产清查,将全市的公共基础设施纳入日常管理范畴。对拟出租的资产,委托中介机构实行公开竞价招租,实现国有资产收益最大化,使其变成财政收入的一部分,成为地方缓解财力“紧平衡”现状的可行渠道。

    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对通用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置、统一标准、统一处置的“四统一”管理,实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通用办公设备管理的规范、统一。通过智慧资产大数据平台,动态掌握国有资产情况,提高资产管理效率。紧跟政府过“紧日子”的预算安排,充分利用好“公务仓”等载体,提高国有资产循环利用效率,节俭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减少财政投入,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

    拟定印发《荣成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建立完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将资产管理和使用绩效纳入对预算单位的总体考评体系,对重大资产管理事项进行重点评价,强化资产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提升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水平。同时,加大绩效评价公开力度,把绩效评价的结果向社会进行信息公开,形成社会监督。(通讯员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