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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出台意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

2021-10-21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讯日前,威海正式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此加快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市民政局确定全市统一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养老机构等级管理期限为3年,在3年有效期内,距离上一年度评估满一年,养老机构根据年度提升情况可自愿向属地民政部门申报复评升级。养老机构在等级管理期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非法骗取套取政府财政资金、发生欺老虐老行为等情形的,取消该机构等级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评级。

      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养老服务机构应配备服务质量专员、安全生产专员、联络帮包专员、社会监督专员。对养老服务机构出现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行业禁入措施。

      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原则上床位、护理、伙食等费用按月收取。对开展会员制养老业务的机构,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管理资金。

      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机制,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我们将进一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实行清单式监管,及时、准确、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监管结果,在全社会新城形成支持和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 通讯员 秦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