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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杰:凡人善举 递出正能量

2014-11-04 编辑: 立勇

    李杰,男,1988年3月出生,文登市龙山街道办事处河埠庄人,生前系武警云南总队红河州支队弥勒市中队一名下士班长。

    一、感天动地的凡人善举,传递出无限的社会正能量

    2007年12月入伍的李杰因患脑胶质瘤,多方救治无效,于2013年7月15日病逝。按照生前遗愿,李杰走后其角膜、肝脏、肾脏等人体器官由其父母代签手续无偿捐献给红十字会,成为武警部队首位人体器官捐献者。

    好学上进的李杰在入伍2年后,因工作成绩突出被所在部队选取为下士班长,不成想2011年4月2日在岗位工作的他却突然病倒,被诊断为患脑胶质瘤。随后在长达二年多的治疗期间,他与病魔顽强抗争,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他多次向父母和部队领导、医护人员表达无偿捐献器官的愿望,想用这样的方式回报社会、回报部队,并恳请父母在他走后代为履行手续,将他的愿望落实。在他的坚持和感染下,最终父母含泪答应了他的要求。由于病情的加重,2013年7月15日,李杰出现了深度昏迷、呼吸骤停,其父李传明向医院提出终止治疗。根据李杰遗愿,武警云南省总队医院向云南省红十字会提出捐献人体器官的申请。7月16日,李杰的父亲李传明和母亲王春玲代表儿子李杰与云南省红十字会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书》,随后在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为李杰进行了肝脏、肾脏、角膜等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手术。

    病危之际,李杰想的最多的不是生命的长短和个人荣辱,而是要履行为国家、为部队多做贡献的诺言,用最后的能量帮助需要的人,将大爱撒向人间。母亲王春玲说:“孩子多次对我说,他要为社会最后再做一点贡献,把能用的器官都捐出来,能多救一个人是一个”。一名普通的士兵用自己平凡的行动诠释着“忠诚于党、热爱人民”的铮铮誓言。

    二、如此的大爱,源于部队的培养和战士的忠诚顽强

    自小就有当兵卫国的理想和信念,做一名优秀的兵,这是他对送行的父老乡亲的庄严承诺。从2007年12月入伍开始,李杰就立志做一名优秀的人民战士,努力完成祖国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新兵训练结束后下连队被分到一中队,他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刻苦训练,团结战友,赢得了中队全体官兵的认可和赞誉,也因此于2008年5月被抽调到红河州委警卫班担负警卫任务。为了更好地胜任本职,他认真学习警卫任务知识,积极参加警卫勤务训练,很快就适应了新的岗位要求,很好地进入工作角色。2009年12月,李杰被选取为士官。为带好兵,他积极向中队干部和老士官请教带兵方法和组训经验,由于方法得当,身先士足,很快就赢得了所在班战士的认可和信赖,成为练兵爱兵的模范。2010年9月,调入弥勒市中队工作的李杰把在机动中队养成的优良作风、锤炼的顽强意志,通过言传身教给中队的每一名官兵,展示了一名优秀士官的良好风范,在他的感染和带动下,中队的全面建设和执勤工作得到了有效加强。2011年底,中队被云南总队评为“基层建设先进中队”。

    在患病的两年零四个月时间里,他先后接受了三次以上的大型脑肿瘤切除手术,但精神上的压力和身体的病痛并未击垮他。在治病期间,李杰时刻牵挂着组织、惦记着中队、思念着战友,经常打电话向中队干部汇报病情和思想,面对战友的关心和担忧,他总是保持着乐观豁达的心态,直面病魔。一次次的昏迷,一次次顽强地挺过来,他与病魔斗争的事迹感动了支队的全体官兵,支队官兵也自觉将这种感动化为工作训练的动力。

    李杰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网、新华网、《解放军报》、《大众日报》、《云南日报》、《齐鲁晚报》、《春城晚报》、《威海日报》等媒体都进行了跟踪报道,社会各界反映强烈。

    李杰去世后,武警云南省总队为李杰追记了二等功,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青年联合会追授李杰“云南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魂归故里后广大市民又用选票将其选评为“威海好人”,这一系列荣誉称号的背后正是各级组织的认可和人民群众好评的真实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