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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候佳节!关于禁燃禁放,这些事儿你一定牢记

2020-01-06 编辑: 宋倩

    今年春节不放鞭,共同守护“威海蓝”!2020年是《威海市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二年,关于禁燃禁放的这些知识点你记牢了吗?

    对违反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如何处理?

    依据《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对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可以进行下列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从事婚庆、殡仪等服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为顾客提供燃放烟花爆竹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依法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其他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请依法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共同维护好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秩序!

    临近年终岁末,又进入一年一度的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的集中期。针对这一情况,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烟花爆竹的管理?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风俗,也是老百姓营造喜庆氛围的主要方式。每年春节前的这段时间,都是烟花爆竹运输、销售、燃放的集中时期,根据以往的经验,每年都会发生因烟花爆竹运输、燃放引发的案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避免发生类似事故,从近期开始全市公安机关将加强源头管控,依托公安检查站、治安卡点,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厢式货车等车辆、农贸市场、临街商铺的查控力度,及时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坚决堵住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市的通道。同时,严格落实《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各项管控措施,确保禁放管控工作落实到位。此外,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市民,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操作,同时还要注意安全,避免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来源:威海警方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