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社会

非法销售网红烟花,荣成这名男子被行拘!

2021-02-03 编辑: 时英艳

      威海新闻网讯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荣成警方日前查处一起网上非法销售“网红烟花”案件,嫌疑人张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警方表示,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强与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加大收缴、查处力度,完全杜绝此类新型烟花在我市违规燃放。

      据悉,此前,我市男子张某发现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网红烟花,在短视频平台上受到关注,便想以此牟利。1月中旬,张某从外地非法购进一批“加特林”网红烟花,并在短视频平台盗用他人视频打广告,进行非法销售。荣成市公安局发现相关线索后进行追踪,很快将张某抓获归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警方对张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警方提示,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不仅要受到行政处罚,还将面临征信扣分的个人信用处罚。

      据悉,类似“加特林”“钢丝棉”等网红烟花因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已被国内多地查处。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治安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网红烟花往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加特林”烟花,名字由加特林机枪而来,形容其射速快、火力猛;还有“钢丝棉”烟花、“钢丝绒”烟花等手持型烟花,材质较为特殊,燃放过程中容易灼伤使用人的皮肤,或者引燃周边的可燃物,尤其在大风天气下或是公共场所燃放,非常危险,极易引发火灾。“各级公安机关将加强与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加大对此类新型烟花违规燃放的收缴、查处力度,完全杜绝此类新型烟花在我市违规燃放。”该负责人表示。

      “节日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将按照《2021年度威海市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部署,与应急管理、住建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加大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该负责人介绍,“警方在重要时间节点实施分级管控的同时,将对门市房、出租房、闲置房、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清查,确保快速发现、及时捣毁私存、私售窝点;依托街面布警和社会化防控网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对经查证属实的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形成全民参与禁燃禁放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

      违规燃放不清扫,最高罚款2000元

      据《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或者时间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基础上,婚庆、殡仪等单位或个人违法提供燃放服务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法燃放后未立即清扫燃放废弃物的单位或个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办法》还引入了信用监管机制,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将依法纳入威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孙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