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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海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本月起实施

2024-01-05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王文欣)1月4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修订《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威海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自2024年1月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最高奖励30万元、个人最高奖励5万元。两个《办法》的实施将激励广大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家质量品牌示范区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术晓介绍,《威海市市长质量奖认定办法》将市长质量奖评奖方式由“评选表彰”改为“认定”,修订了具体认定过程和组织工作,体现高质量导向,鼓励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型单位,特别是“四新”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此外,每次认定的单位修改为不超过5家,个人不超过3名。进一步明确奖励金额,对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最高奖励30万元、个人最高奖励5万元。

      《威海市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办法》规定市级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奖励资助资金,纳入市级市场监管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统筹安排,区市奖励资助办法由各区市制定。调整了质量品牌奖项,增加“国家优质工程奖”“好品山东”“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市长质量奖”品牌。明确奖励资助标准,品牌方面分国家级、省级、市级三个层次进行奖励,按照不重复奖励原则,除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等有上级奖励资金的品牌外,其他国家级品牌最高奖励25万元,省级品牌最高奖励5万元。此外,修订补充《威海市标准化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最高奖励50万元,以适应当前标准化工作需求。“《办法》增加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品牌推广、品牌国际保护的奖励资助内容,新增对地理标志等区域品牌的奖励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商标注册人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5万元,鼓励市场主体强化商标品牌境外保护,增加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中心)建设的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资助。”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玉涛介绍。

      “此次发布的标准化战略资助内容较2019年的相比,增加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承担国际、国家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标准化服务推广平台的资助政策。”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萍华表示,希望推进技术研发、专利创造、标准研制协同发展,将企业的技术优势转化为先进标准,搭建与我市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标准化工作机制。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面提升年”活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威海)医药与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大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质量强省、知识产权3项工作获得省委省政府督查激励;省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工作评议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评议持续保持A级;新争取国家级、省级试点示范25项;年度承担3项市级重点民生实事和1项补短板事项全部完成。“今年将在争创首批质量强国标杆城市、打造医药医疗器械产业高层次对外交流平台、争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三方面发力。完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指导企业争创‘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重启市长质量奖,培育打造一批‘优品威海’区域品牌,积极筹备第二届中国(威海)医疗器械创新发展大会,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张术晓表示。(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