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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气象灾害预警及预警信号发布更趋精细化

2024-03-27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王泽瀚)3月26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我市气象灾害市级预警及县级预警信号发布工作。记者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市气象局已全面开展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及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

      市气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新闻发言人宋华丽介绍,此次市级气象灾害预警及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工作,主要任务是解决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多级重复发布以及无气象主管机构的县级行政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的问题,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与以往不同,市气象台将原本发布的全市范围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调整为发布全市范围气象灾害预警。对于已设县级气象机构的区(市),原有的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业务维持现状不变;而对于未设县级气象机构的中心城区(包括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其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则由市气象台代为发布。

      据介绍,在种类、覆盖面及标准上,市级气象灾害预警与县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有所不同。在种类上,气象灾害预警包括台风、暴雨、霜冻等13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包括台风、雷电、冰雹等14类。除预警中的“强对流”对应预警信号中的“雷电”“冰雹”外,其它种类两者都是一一对应。

      此次气象灾害预警及预警信号发布工作,在覆盖面上实现了更精细化的划分。气象灾害预警属于市级预警,覆盖威海市全域,预警信息精确到“区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属于县级预警,覆盖区市,预警信号信息精确到“镇街”。

      在标准上,对于部分气象灾害、气象灾害预警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标准略有区别,个别情况下可能出现威海市预警与中心城区预警信号级别不一致的情况。

      市气象局业务科技科科长于毅以暴雨预警为例进行了解释,当全市范围内预计有30%以上的气象观测站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时,市气象台会发布暴雨橙色预警;若某区域如环翠区降雨集中,预计有镇街3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且其中有1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市气象台则会代发该地区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此外,在服务方式上,市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预警时,将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短信等方式为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市气象台代发中心城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将通过电子政务办公平台向环翠区政府和经开区、高区、临港区管委提供决策气象服务,并根据要求上传国家突发事件预警发布平台。

      “市民可以通过威海气象服务微信公众号、威海气象微博、威海天气抖音号及威海电视台每天的天气预报节目、12121电话热线等渠道获取最新的天气预报。”市气象台副台长张莉萍说。(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