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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发票丢失后如何补办?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缴纳方式有哪些?权威解答来了

2024-03-27 编辑: 宋倩
  购物时商家要求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合理吗?补办不动产证是否需要再次纳税?购房发票丢失后如何补办……近日,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了解的关于税收征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威海市税务局给予了详细解答。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缴纳方式有哪些?
  以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方式缴纳
 
  市民:请问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费缴纳方式有哪些?
  威海市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使用微信、支付宝、爱山东App的“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等线上方式缴纳社保费。
 
  购买物品,商家要求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是否合理?
  单位纳税人需要提供,个人购物不需要
 
  市民:购买物品,商家要求提供开户银行和账号,这合理吗?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若不提供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无法开具发票。
  如果是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什么时候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市民:请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何时办理?
  威海市税务局:办理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便捷办理。
 
  购买房屋的储藏室应按照何种税率进行计税?
  若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适用与房屋相同税率
 
  市民:购买的房屋带储藏室,请问在计税时应按照何种税率进行计税?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规定,房屋附属设施(包括停车位、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顶层阁楼、储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
 
  检举某公司偷税漏税材料不完整,是否算有效检举?
  暂存待查,待将情况补充完整后再进行处理
 
  市民:检举某公司偷税漏税,但检举材料不完整,是否算有效检举?税务局是否会对该公司进行调查?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补办不动产证是否需要再次纳税?
  补办不动产证不需重复交税
 
  市民:请问补办不动产证是否需要纳税?
  威海市税务局:房屋不动产证丢失,补办时不需要重复交税。
 
  续保时出现漏缴车船税情况怎么办?
  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一并代收欠缴税款滞纳金
 
  市民:续保时出现漏缴车船税情况怎么办?
  威海市税务局:一般来说,车主在跨年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提醒车主可能存在漏缴车船税的风险,并提醒其如果不能通过保险公司代收,需要自行到税务局缴纳该年度税款。
  如果车主确定不存在漏缴情况,由保险公司通过后台运维予以解决。如系统仍提示不能解决的,则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或者保单作为依据,由保险公司通过后台运维予以解决。
  如果车主确实有漏缴情况,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没有按照规定期限缴纳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代收代缴税款时,可一并代收欠缴税款的滞纳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规定,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欠缴税款滞纳金,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截止日期的次日起计算。
 
  购房发票丢失后如何补办?
  联系开票方或代开税务机关取得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市民:购房发票丢失后如何补办?
  威海市税务局:若发票丢失,可联系开票方或代开税务机关取得发票存根联复印件。
 
  公司地址变更后,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税务登记?
  主管税务机关未变动的,不需要重新办理税务登记
 
  市民:公司地址变更后,请问是否需要重新进行税务登记?
  威海市税务局: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地址后,主管税务机关未变动的,不需要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系统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若该地址变更涉及主管税务机关变动的,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后续业务。
 
  个人出租房屋,如何计税?
  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税
 
  市民:请问个人出租房屋如何计税?
  威海市税务局:个人出租房屋,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税。以不含增值税收入依次扣减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个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限额800元)和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个人出租住房的,适用税率为10%。
 
  每个月开多少额度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市民:经营一家水产店,请问每个月开多少额度发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威海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目前在威海买卖房屋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方面
 
  市民:请问目前在威海买卖房屋有哪些优惠政策?
  威海市税务局:涉及卖方:增值税方面,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方面,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方面,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涉及买方: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的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