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 7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局长侯进荣,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张喜良,介绍《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市司法局牵头制定了《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于2025年7月2日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制定背景
规范涉企执法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职责和重点工作,事关企业的切身利益。我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优化方式、完善机制,对涉企检查的主体、事项、计划、流程、结果处置等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若干措施》,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提供制度依据。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分8个部分、31项任务。
第一部分为依法审核确认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提出要依法审核确认涉企行政检查主体,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根据省级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和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形成本部门、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依法确定涉企行政检查的内容,积极探索推进检查标准和结果互认共享。
第二部分为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度和备案制度。明确要依法科学制定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加强涉企专项检查计划的审批备案,各级行政执法主体要提前制定专项涉企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实行垂直管理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加强内部各类行政检查计划的安排,科学统筹涉企检查安排。
第三部分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提出要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建设,制定《威海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程序规定》。要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内部审批,规范入企检查人员的行为,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要严格落实检查全过程记录制度,并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结果处置。
第四部分为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包括深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综合查一次”协作机制,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充分运用智慧化监管手段,积极推广“非现场监管”,严禁以“第三方服务”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
第五部分为提升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化水平。包括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网上运行要素保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网上运行流程,充分利用平台“云匹配”功能,尽可能合并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计划,变分头检查为联合检查,压减入企检查频次。
第六部分为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提出要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指导机制,探索在重点行业编制“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要建立涉企行政执法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畅通企业问题反馈渠道,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第七部分为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协调。包括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市县两级要主动公开投诉举报受理方式。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构建贯通协调的涉企执法监督机制、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双向衔接的监督机制,统筹协调和规范其他入企行为,为企业生产提供安宁的环境。
第八部分为强化工作保障。强调市县两级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计划制度,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建立问题解决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企业配合政策落地,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相关链接
《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具体保障哪些主体的合法权益?对检查主体和检查内容有哪些规定?
《若干措施》保障主体的范围比较宽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涉企的范围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其他企业等,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也参照执行。
《若干措施》明确了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为依法具备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执法主体或受委托的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人员为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还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第三方机构等不能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入企检查应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内容,扫码入企,不得要求与检查事项无关的企业人员陪同。在涉企行政检查内容上,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梳理公布涉企检查事项清单,还要制定涉企检查计划,做到“清单之外、计划之外无检查”。同时,还明确禁止变相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严禁以“第三方服务”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除法定可以购买第三方服务外,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杜绝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直接作为检查结果。不得要求企业开展“预评估”,不得为企业推荐或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涉企行政检查。
我市涉企行政检查网上运行的相关情况如何?
为了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省政府统一开发了“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我市于4月份正式启用该平台。网上运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录入涉企检查事项1482项、检查计划988条,运用平台开展检查4170次,扫码入企率和企业满意率均为100%。在规范执法部门检查行为的同时,平台还设置了企业评议功能,企业可以通过“爱山东”企业监督评价板块对涉企检查情况开展评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大平台运用的推广,定期对平台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入企检查必扫码”。同时,要用好平台的“云匹配”功能,尽可能整合涉企检查事项,增加联合执法比例,压减涉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我市在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和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方面的做法有哪些?
我市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试点以及山东省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为契机,构建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阳光执法、精准监管”新格局,坚持“减量、增效、不扰企”的基本原则,将执法监督与法治服务一体化推进。
一方面,严格落实涉企检查事项和检查计划制度,实现“清单之外、计划之外无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智慧监管等方式,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频次。深入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受理投诉举报、分析12345便民服务热线投诉、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治涉企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打造行政执法监督与协会(商会)互动治理的执法监督模式,构建了合规治理、服务保障、协商共治三大体系。先后设立企业执法监督联系点33个,新设协会(商会)执法监督联系点6个,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建立“三同达”“两评议”机制,探索实施“一行业一协作”指导清单制度,在向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对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指导和合规经营指导,累计服务企业746次,引导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减轻违法行为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并自觉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先后邀请1310余家企业围绕检查频次、执法规范、违法违纪等方面进行评议,共收到企业反映的问题38个、诉求43个,已全部解决到位。市司法局还围绕“乳山牡蛎”、口腔医疗卫生机构、食品经营业户等开展“一业一册”经营指引,从企业准入到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化解等的全生命周期行业指导和法治服务,获得企业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执法监督与协会、商会互动治理,充分发挥“三同达”“两评议”机制和“一行业一协作”指导清单制度作用,一体化推进执法、普法、服务与治理,推动涉企行政执法由“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由“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由“简单履职”向“增值服务”转变,实现执法监督效能与企业发展效益双提升。(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岳潇/文 毕钰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