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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新一轮土地级别范围及基准地价出炉

2020-04-18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 4月17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将对环翠区、高区、经区和临港区的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类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本轮调整自2020年4月1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商服、住宅用地级别范围多处改变,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政策适当上调。本轮调整对土地开发利用更加体现出约束性、引导性、公平性。

      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友介绍,我市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均分为六个级别,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均分为五个级别。近几年,由于全市经济持续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日渐完善,商住用地各级别土地价格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现行基准地价已不能满足当前形势的发展需要,与土地市场实际状况有差距。

      本轮调整后,商服用地级别范围与上轮相比,有五处区域变化:经区城际铁路以东,华夏路、海滨南路、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齐鲁大道以北区域由二级地调整为一级地;经区香港路以东,大庆路以南,海埠路以西,珠海路以北区域由三级地调整为二级地;嵩山路以西、齐鲁大道西延至规划路以北至山体区域由三级地调整为二级地;五渚河以东、逍遥路以西、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五级地调整为四级地;逍遥路以东、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六级地调整为五级地。

      住宅用地级别范围与上轮相比,也有五处区域调整:青岛中路以东、上海路、大庆路以南、香港路以西、深圳路以北的区域,由二级地调整为一级地;统一路、环山路、城铁以东,平度路以北,青岛路、崂山路、统一南路以西的区域,由二级地调整为一级地;嵩山路以西、齐鲁大道西延至规划路以北至山体区域由三级地调整为二级地;五渚河以东、逍遥路以西、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五级地调整为四级地;逍遥路以东、成大路以北的区域,由六级地调整为五级地。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与上轮保持一致。

      针对基准地价的调整,孙友表示:“总体思路是在适度上调设定容积率的基础上,维持商服楼面基准地价不动,适当提高住宅用地价格,稳定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价格。”

      目前,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已不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更反映不出我市节约集约用地的成效。本轮调整拟将商服、住宅用地容积率由上轮1.4调整为1.6,工业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容积率仍设定为1.0。

      关于基准地价的调整,商服用地基准地价基本维持上轮地价不变;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则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并兼顾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进行适当上调;在工业用地方面,考虑到收回土地工作的需要,对一、二、三级工业用地进行适当调整,四级、五级工业用地保持不变。对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的调整情况,将从完善城区基准地价体系和政府制定宏观调控地价政策的角度,综合确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的调整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的影响不大。”孙友说,基准地价是政府指导价,不完全等同于市场价格,并且期限为三年,通常是低于市场价格的。目前,所有的经营性用地都必须实行“招拍挂”出让,土地的成交价格受市场行情、地块区位、规划条件等众多因素综合影响,因此基准地价的调整不是助推房价高涨的推手。

      新一轮基准地价对全市的土地开发利用将更加体现约束性,能让同样的土地承载更多的投资,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更加体现引导性,企业和社会可以通过土地价值的调整情况,做出相应的市场选择,政府也可实现对市场的引导;更加体现公平性,能够在土地出让、拆迁补偿等环节,更好地与实际相吻合。(威海日报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