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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威海分行成功堵截单位异常开户风险事件

2020-04-20 编辑: 乔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等文件要求,在威海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中信银行威海分行通过对开户企业实地调查、核实法定代表人开户意愿、强化尽职调查等方式,结合运用企业联网核查信息系统等核实手段,堵截多起单位异常开户风险事件,切实履行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

    4月27日,中信银行威海经区支行堵截一起疑似开户用途为出租出借账户的单位异常开户风险事件。具体情况如下:

    4月27日上午,经区支行柜员查看前日单位预约开户信息时,发现某贸易有限公司于26日预约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该公司是2020年4月20日注册,于4月22日已在某国有银行网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威海市环翠区雁荡路-151号-9,法定代表人刘某年龄较小(98年出生),身份证地址为文登某村,注册资本贰佰万元,公司注册地址、基本户开户行地址及我行地址跨威海市三个区。

    发现上述异常情况,柜员提高警惕,拨打该公司预约开户时留存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手机,拟进行前期核实工作。刘某接电话后,能够清楚表达开户意愿,但对开立一般户的用途、经营范围及跨区开户原因吞吞吐吐,未能明确作答。我行通过网络地图搜索公司地址,发现该注册地址距我行张村支行仅200米,随即请张村支行同事协助上门核实。经核实发现该注册地址无该公司,周边商户也不知道有该公司。我行再次联系法人刘某,请其提供营业场所地址,我行工作人员需上门核实,法人拒绝上门核实要求并表示不再开户。

    本起单位异常开户风险特征是注册公司后短时间内频繁开户,且注册地址距开户行较远,法人对开户事宜无法准确回答,疑似用虚假地址开立账户进行出租出借。

    目前申请开户单位均能提供真实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能配合面签、开户意思表示真实,但此情况不一定能够完全代表实名制的落实到位。因此,尽职调查并不仅仅是企业证照的调查,不仅需要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了解客户的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及交易性质等有关情况。

    对内,总分行联动,持续将堵截的风险事件以风险案例速递或微吼方式进行培训,组织全员学习监管部门下发的金融风险业务提示,通过共学共享共防范,提高全员风险意识与能力;对外,持续开展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提升大家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认知度,起到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实效。通过“观察、询问、调查”结合实地调查,从开户源头把控风险。

    银行机构处于账户管理工作的前沿阵地,下一步,我行将进一步强化尽职调查、上门核实等方式,准确识别并及时拦截异常开户情形,加强开户审核,核实法定代表人真实开户意愿,提高识别异常开户的能力,全面提升企业银行账户风险防控能力,切实履行企业银行账户管理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