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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新模式启动

2020-04-24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 4月23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中级法院、威海仲裁委员会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诉裁对接、促进民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将在全市全面推开。

据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于荣勋介绍,目前,诉讼案件总量逐年攀升,需要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部分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复杂,对调解组织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经市中级法院、威海仲裁委员会共同研究,结合前期试点的成功经验和我市实际,联合出台该《意见》,旨在充分发挥法院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中的推动、参与、规范、保障作用,利用仲裁机构广泛联系动员社会专业纠纷解决力量的人才和机制优势,推进诉讼与仲裁有效对接,为市场主体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调解服务。

《意见》明确了诉裁对接市场化调解工作机制,规定了案件的接收和退回程序、收费和支付报酬机制、调解协议的仲裁确认程序和诉裁对接市场化调解的监督体系。仲裁委组建诉裁对接调解中心,委托仲裁员进行案件调解工作,聘任办案秘书负责接待咨询、审查立案、程序管理及服务协商,并配合仲裁员做好案件调解、仲裁确认等各项工作。

诉裁对接案件分为线上推送和线下推送两种模式。线上推送模式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法院可通过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托诉裁对接调解中心调解。线下推送模式则由法院引导符合条件的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到诉裁对接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诉裁对接调解中心需在30日内完成调解工作,调解成功或同意仲裁的进入仲裁程序,反之则进入诉讼程序。

据威海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霞介绍,对于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仲裁委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与法院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裁对接调解采用调解成功收费,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费用,用于向参与调解的仲裁员发放报酬或补贴,并维持诉裁对接调解中心良性运转。

威海仲裁委员会诉裁对接调解中心已于近日入驻文登区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并正式开展调解工作。威海仲裁委员会和市中级法院还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仲裁调解队伍建设,探索建立考核表彰激励机制,在案件多发领域共同研究实现“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保障诉裁对接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威海日报记者 刘屹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