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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区人社局打造品牌调解室 助力服务再升级

2020-05-09 编辑: 宋倩

      文登区人社局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工作主线,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品牌调解室,做到“服务不缺位、争议不激化、矛盾不上交”,不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

      一、打基础,规范设施保障

      按照《山东省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打造规范化人民调解室,对调解委员会形象标识和内部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在硬件设施上,配备专门办公场所,将名称、标识、徽章、制度、程序、文书格式统一,在显著位置悬挂人民调解微章、标识,调解制度上墙,合理设置调解员及当事人座席。在经费保障上,将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保障调解员待遇,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树标准,提升调解水平

      一是坚持调解工作跟着案件走、跟着矛盾走。在争议相对集中的农民工工资、劳动合同履行等方面,同步跟进争议调解,及时掌握舆情,抓早抓小,就地解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纷争。二是坚持队伍专业化。选拨个人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目前,调解委员会有专职调解员7人,其中4人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从事基层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调解技能,另外3人为执业律师。三是坚持方法多元化。按照“一类一方法、一案一标准”的工作思路,对近年来矛盾纠纷较多的群众来访来信、仲裁案件等,梳理归纳为6大类16种,对标对表,制定相应的调解处置措施,提前做好预案,形成工作台账,确保案件调解的成功率。

      三、重结合,营造预防环境

      一是完善排查机制,及时化解矛盾。按照“依法调解、规范程序、灵活高效”的原则,定期走访劳动纠纷多发企业,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帮助解决用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二是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将案件调解过程变为普及法律法规的阵地,使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三是加强内外部门联动。对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积极同司法等部门对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案件调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