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区总工会共同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刘某在北京某公司威海分公司工作期间,由于非因工负伤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与区总工会协调沟通,区总工会主动参与调解,在劳动仲裁员和工会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还就一些常见用工问题以及法律风险进行了阐释,为企业解答了相关疑问。
近年以来,特别是在疫情期间,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不断加强与工会、企业联合会和工商联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三方机制优势,多元化解劳动争议,广泛开展走访企业、普法宣传、劳动争议讲堂等活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在处理争议案件的过程中,环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还注重创新方式、主动作为,采取提前介入、协力调解、源头化解的工作方法,引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降低违法用工所产生的经济成本,让企业实现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