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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津贴+住房补助!快看你符合申领条件吗

2020-11-16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申报工作已启动,申报时间至12月3日前结束,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应抓紧申报。

      据悉,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即为“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申报范围包括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毕业生三类人具有申报条件。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2018年以来进入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项目研究,并完成中期考核合格或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可申领当年度12个月的生活津贴。

      博士、硕士研究生,是指2018年以来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指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千帆计划”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类企业),高校院所、教育卫生机构的科研、教育教学、医护专业技术岗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硕士研究生须为2018年及以后毕业。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至2020年11月30日)。

      本科毕业生,是指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我市创办企业或到规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以及统一录(聘)用到教育系统教育教学岗位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首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缴费满1年,第二次申请要求社会保险费须累计缴费满2年(截至2020年11月30日)。

      与此同时,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住房补助也同时启动申报,申报时间截至12月3日。据悉,博士硕士按原规定已申领过住房补助尚未期满,可以继续申请住房补助。2018年以后来我市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再享受该住房补助政策。

      如需详细了解具体信息,可登录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关于申报2020年度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的公告》的详细内容。(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周颖 通讯员 于永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