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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将摸清野生动物资源家底并长期跟踪监测

2021-08-28 编辑: 仲鹤

威海日报讯(记者 宫子媛)8月27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记者获悉,我市将在各区市、开发区分别成立陆生野生动物执法队伍,未来3至5年将摸清野生动物资源家底并长期跟踪监测,建设统一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系统。《实施意见》已于6月19日起施行。

近年来,我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野生动物的数量、种类、栖息地分布不断增加,随之保护的难度也逐年加大。《实施意见》梳理完善了野生动物保护资源不明确、保护机制不完备、执法监督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政策支撑。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辉介绍,《实施意见》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提出明确要求。按照省政府文件的要求和部署,我市计划利用3至5年的时间,摸清我市野生动物资源的家底情况,长期跟踪监测。

基层是保护野生动物的难点,也是关键。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在各区市、开发区分别成立陆生野生动物执法队伍,各镇(街)设立野生动物保护队,每个自然保护区至少设立1支巡护队伍,各区市、开发区至少建设1处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站),每个自然保护地至少设立1处监测点,市、县、镇三级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物资设备库。

《实施意见》健全了野生动物执法监管保护体系。我市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野生动物保护执法体系,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及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建设统一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动态监管、资源共享,提升管理的精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非法捕杀或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市海洋发展局党组成员、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支队长宋志明说。

针对海洋馆利用水生野生动物进行展演表演要求,宋志明提醒,企业需根据法律规定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后,开展相关活动,市渔业执法机构会不定期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不出现非法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情况。目前,我市水生野生动物展览馆主要有威高海洋馆和威海神游海洋世界2家,均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

如需办理陆生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市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洪斌表示,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政许可应按照相应的管理权限分级审批。

“《实施意见》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长效机制作出了明确规定。”董辉说,《实施意见》规定,要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预警,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能力。

《实施意见》还划分了保护执法工作责任主体。市林业局负责建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机制,市海洋发展局负责建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市公安局负责开展涉野生动物犯罪专项打击行动。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部门年度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