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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2021-11-20 编辑: 仲鹤

      威海日报讯(记者 贾文娟)11月19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日前,我市印发《威海市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涉及536项涉企经营许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70项、审批改备案14项、实施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15项四种方式实施全面改革,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企业营造可预期的市场准入环境。

      《方案》规定,我市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监管实施清单管理。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高飞介绍,我市制定了《威海市落实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和《威海市落实山东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版)》两张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同时,涉企经营许可实行分类管理。

      “‘证照分离’就是针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将赋予经营资格的‘证’与登记企业身份的‘照’分离开来,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持续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把政府部门更多精力从关注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着力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本次改革涉及到536项涉企经营许可,按照直接取消审批70项、审批改备案14项、实施告知承诺37项、优化审批服务415项四种方式实施全面改革。对于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许可证明。以广告发布为例,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后,只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广告发布相关内容,拿到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无需再办理许可。

      对于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如销售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企业,原来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现在只需备案即可,备案后也无需每五年进行一次换证。

      对于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企业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如进行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时,企业缺少某项申报材料,只要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承诺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窗口即可以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精简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和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等措施,方便企业办事,减轻企业办事负担。

      此外,《方案》还要求,对涉企登记要一次性告知企业所需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告知主管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应用,依托集成系统和自建系统,实现企业信息跨部门应用,全面推进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亮照亮证行动。需要强调的是,对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市场监管部门将不予处罚,也不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方案》以清单方式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证照分离”改革中的具体事项及职责。同时,健全监管机制,按照四种改革方式规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方法,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监管信息应用,利用“互联网+监管”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