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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慈善事业交出爱心“成绩单” “十三五”以来共募集款物7.73亿元

2021-12-02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贾文娟)12月1日上午9时,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威海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据介绍,“十三五”以来,我市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慈善款物7.73亿元,支出8.11亿元,救助遇困群众41.18万人次,为“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田宏耀介绍,近年来,我市把慈善组织建设作为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工作来抓,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全市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9家,其中,市及各市区慈善总会9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慈善组织8家,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慈善组织15家。先后制定修改了《威海市慈善总会慈善资金管理办法》《威海市慈善总会企业个人冠名慈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做到慈善款物管理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慈善款物接收及使用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财政、审计及中介机构的审计监督,切实打造透明阳光慈善。

      全市各级慈善组织不断创新募捐模式,拓宽募捐渠道,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为慈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十三五”期间,全市“慈心一日捐”共募集捐款2.28亿元,成为我市善款的主要来源;全市共设立冠名慈善基金154个,基金总额8105.7万元,成为继“慈心一日捐”之后又一重要的善款来源。市慈善总会创新建设集网站、微信于一体,公开透明的慈善信息化平台,疫情以来接收捐款1611笔、共59.39万元,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奉献爱心的新途径。

      我市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给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以及时救助。“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慈善组织相继实施了慈善大病救助、“慈善光明行”、免费发放中华慈善总会援助药品等助医项目,共支出3.74亿元,救助5.2万人次。开展慈善助学帮助困难学子圆梦校园行动,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和冠名定项助学等活动,共支出7625.54万元,救助遇困学生3.75万人次。开展建筑业困难农民工“关爱行动”,共发放270万元,救助包括外地来威务工的困难农民工2284人次。关爱老兵老党员让功勋老人感受社会温情,对全市近200名威海市户籍且目前居住在威海的抗日战争时期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城市未享受待遇的老党员、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开展居家养老照料服务或机构住养服务。“夕阳扶老”“情暖万家”活动为困难群众送上温暖,全市支出2750.4万元,走访慰问老年人、困难群众6.88万人次。疫情防控社会捐助工作规范高效,全市各级慈善组织依法募捐疫情防控款物1.6亿元,有力支持了疫情防控工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广泛发动筹募善款,科学谋划精准扶贫,助力7066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摆脱贫困,惠及180个省定贫困村和有扶贫任务的53个镇(街)。威海市慈善总会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山东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据介绍,在2020年12月举行的威海慈善领域最高奖项——“威海慈善奖”颁奖典礼上,我市对近5年来为我市慈善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51个单位、个人以及慈善项目、冠名慈善基金进行了表彰,进一步擦亮了我市“爱心城市”品牌,营造出“人人可慈善”的浓厚氛围,开启了威海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共募集款物1.07亿元,支出9853.8万元,有效减轻了4.2万人次遇困群众的生活压力。“慈心一日捐”活动所募善款为困难群众救助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11月22日,全市“慈心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善款6623.08万元。慈善救助活动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生活压力。目前,全市各级慈善组织已开展了慈善大病救助、困难大学生救助、农民工“关爱行动”等多项慈善救助活动,共支出慈善款物9853.8万元,惠及遇困群众4.2万人次。

      发布会上,对慈善大病救助、困难大学生救助进行了详细介绍。据悉,慈善大病救助的对象是威海户籍当年住院治疗的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人口、一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贫困家庭病患者,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原则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对其他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00%的因病致贫家庭病患者,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对向我市各级慈善组织捐款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但未被列入以上救助范围的患者,原则上对其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其他政策性救助后实际自负超过2万元,可在不超过其捐款总额的前提下,按最高20%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我市已实现威海籍困难大学生救助全覆盖,每年8月份举行救助活动。对参加当年高考,被列入当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国内普通高校录取(市直各普通高中高考新生以及被军校和部分师范类院校录取可以免交学费的除外)的低保家庭,单亲困难家庭,一、二级残疾人(不含听力、言语残疾)家庭,以及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下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新生,每人资助2000元至3000元;对就读于全国各普通高校的低保、低保边缘及脱贫人口家庭的在校本科生,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对威海农村户籍、市直高中以外的、家庭困难的高考本科新生实行大学期间全程资助,在校期间每人每年5000元。(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