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报道

威海市生态环境质量多项指数全省第一

2022-06-07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刘志鹏 宫子媛)6月6日,市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威海市2021年生态环境质量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有关情况。《公报》显示,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等均获全省第一。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李树谦介绍,根据《公报》,2021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连续六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继续保持全省第一。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在全省第一个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空气质量过渡时期第二阶段目标。全市降尘量、降尘点位均满足生态环境部要求,城市降水pH年均值处于正常状态,未出现酸雨。

      “空气质量连年评优,得益于我市坚持每微克必争、每天必争、每个环节必争。”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张海灵说,我市持续推进“四减四增”,在“四减”方面,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和化石能源消费,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车辆正常拆解率双百目标,规范农药生产与管理;“四增”方面,大力发展七大产业集群,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推进贸易铁路运输常态化稳步发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围绕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过程,我市引导重点企业错时生产、建成区加油站错时加油卸油、加大洒水力度,“一企一策”强化监管和治理提升,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提高企业废气收集率、处理率、运行率,最大努力削减臭氧浓度峰值。

      变“人防”为“技防”,我市采取高科技手段,建立24小时监控的排污智能管控系统,发挥物联网移动车载大气监测平台作用,快速精准治污。我市还在省内率先建立强化大气污染防治驻区专项督查制度,建立基于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监管执法体系和自行监测监管机制,严查违法行为,强化警示震慑。

      在水环境、海洋生态环境方面,我市也取得优异成绩。国控地表水断面水质指数居沿海7市第1位、全省第3位,全市农村地下水型“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Ⅲ类标准。全市12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3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海水水质优良率均为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全省第一。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科长林峰介绍,围绕保障重点河流水质,我市优化增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及时排查、处置问题,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从源头上杜绝污水直排环境;开展汛前清河行动,多部门联合拉网排查和整治,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首次对跨界河流开展生态补偿,签订《母猪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对水质改善实现资金补偿。

      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海洋生态环境工作负责人梁静表示,我市严格落实湾长制,以“美丽海湾”创建为抓手,开展“净滩2021”专项行动,建立追溯链条,溯源整治陆源污染,推进“一口一策”分批分类整治,精准防治海域污染,加强执法协作能力,不断提升海上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在土壤环境领域,全市地方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均低于相应标准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为提高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我市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严格把好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关口。”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李润说,我市明确开发利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坚决杜绝未依法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进入用地程序。我市还形成快速、规范、高效的专家评审“威海模式”,紧盯报告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切实消除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违规开发利用风险。

      《公报》还显示,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均为“较好”等级及以上。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全省最好,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指标要求。(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