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殷玉鹏)7月16日,市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威海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市司法局局长侯进荣介绍,规范涉企执法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行政系统的重要职责和重点工作,事关企业的切身利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依法审核确认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制度和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提升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化水平、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协调、强化工作保障等8个部分共31项任务。
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张喜良介绍,《若干措施》明确了保障主体的范围,规定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的人员为依法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还明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第三方机构等不能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入企检查应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要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告知检查内容,扫码入企。
在涉企行政检查内容上,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梳理公布涉企检查事项清单,制定涉企检查计划,做到“清单之外、计划之外无检查”。同时,明确禁止变相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严禁以“第三方服务”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除法定可以购买第三方服务外,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委托第三方机构变相实施涉企行政检查,杜绝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直接作为检查结果。不得要求企业开展“预评估”,不得为企业推荐或指定“第三方服务机构”,不得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涉企行政检查。
在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化水平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加强涉企行政检查网上运行要素保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网上运行流程,充分利用平台“云匹配”功能,尽可能合并对同一企业的检查计划,变分头检查为联合检查,压减入企检查频次。“平台自今年4月启用以来,我市已录入检查事项1482项、检查计划988条,开展检查4170次,实现了‘事前报备、扫码入企、事中留痕、事后评价’的闭环管理,扫码入企率和企业满意率均达到100%。”张喜良说。
此外,《若干措施》还对加强对企业的行政指导、强化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协调、强化工作保障等工作作出部署,旨在对涉企检查的主体、事项、计划、流程、结果处置等进行规范,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提供制度支撑。(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