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日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近年最大调整,缴存人最高可贷200万元,新增物业费、取暖费提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在各项利好政策带动下,今年前8个月,全市住房公积金多项指标增速位居全省首位。
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近年最大调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志宁介绍,近期,我市先后出台《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的通知》,这是近年来我市调整力度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惠民成色最足的一次政策升级。内容主要包括,贷款政策迭代优化,降低购房融资压力;提取政策扩容升级,实现住房全周期保障;使用机制提质增效,提升资金使用便捷度等方面。
大幅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家庭提高至80万元,双缴存人家庭提高至120万元;对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高品质住宅,继续执行额度上浮政策。多项优惠政策叠加后,最高可贷200万元,位居全省第一梯队。
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对拥有威海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符合规定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装修。提取额度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夫妻合计最高20万元。
新增物业费、取暖费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在我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和取暖费。夫妻双方年度合计最高提取物业费和取暖费均不超过3000元。
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单职工每年最高由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双职工每年最高由28800元提高至36000元。
“1至8月,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43.77亿元,同比增长15.25%;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40亿元,同比增长31.78%;办理提取业务31.73亿元,同比增长16.39%,归集、贷款、提取三项核心指标增速均居全省第一位。”于志宁说。
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制
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他们参加公积金缴存的问题也成为社会焦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戚璐说,我市已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制。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形式就业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的,均可在我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每年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并自主调整。
目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为2400元至24950元,缴存比例为10%至24%,月缴存额240元至5988元;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开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并且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可获得0.5%的利率补贴,叠加后综合年化收益按现行利率可达2.0%,该项利息补贴每年6月30日自动核算计入个人账户。截至8月底,全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4880人,同比增速位于全省前列。
“除同等享受各项提取政策外,在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随时终止缴存,并且可以全额提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戚璐说。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购房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首付比例、贷款审核标准等方面,平等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
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更广了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区管理部副主任邹伟介绍,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于9月20日起施行,其核心变化就是拓宽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对照新条例,我市坚持先行先试、应落尽落,相关提取业务不仅全部落地,而且多项政策启动更早、范围更宽、力度更大。”邹伟说,我市新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费和取暖费等提取业务,其中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契税可提取3年内的实缴费用,物业费和取暖费每年度按家庭核定,可各提取3000元,两项合计6000元。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将装修自住住房新增为法定提取情形。结合威海实际,我市于9月20日开通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业务。
具体内容为:缴存人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自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之日起满6个月(含)以上,缴存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自住住房。(来源:威海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