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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11月1日起施行

2026-10-28 编辑: 宋倩

      10月27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聚焦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人员资质、设备管理等核心要素,围绕消防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求,明确管理职责、操作规范、监督检查等关键内容,为我市消防控制室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市司法局立法科四级调研员张喜良介绍,《规定》明确了管理责任分工,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控制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提升火警处置能力。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共享相关信息。消防控制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控制室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人管理。使用单位应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火警处置能力。

      在消防控制室设置规范方面,《规定》明确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备安装、操作、维护和值班值守基本功能需求。消防控制室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标志牌和警示标志,设备操作按钮设置便于快速识别和操作的标识,配齐各类相关钥匙,设置符合要求的备用照明等。禁止将消防控制室挪作他用,禁止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控制室或者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

      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并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操作和应急处置的,可以每班1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在岗履职应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擅自脱岗、睡岗;每日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如实记录消防设备运行状态、报警信息、处置情况等内容;严格按照火警处置程序处置火警,并做好记录。

      《规定》提出了消防控制室双人值班和联网后单人值班两种模式,在实际操作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陈炜介绍,单人值班不是无条件放开,必须同时具备消防控制室已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预警,并且能够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三个条件。达不到条件的,必须严格落实每日24小时、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或者远程监控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也要及时恢复双人值班。

      此外,针对不少单位把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微型消防站合并使用,《规定》也作出了明确要求:严禁将消防控制室挪作库房、休息室、储物间等其他用途;确需与微型消防站、治安监控室合用的,消防设备必须集中设置,划分独立功能区域,做好安全间隔,不得妨碍消防设备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和应急通行,不得堆放杂物,不得让非消防设备挤占消防操作空间。

      《规定》落地施行后,我市将面向物业服务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专题培训,把《规定》的制度要求和操作指引推送至各社会单位,让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值班人员清楚法定职责、掌握履职要求。强化监督执法,将消防控制室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夜查整治重点。督促各单位完善巡检巡查、交接班、档案留存等制度,压实产权方、使用方、物业服务人各方责任,并依托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行非现场监管,实现全时段监测、闭环式管理。(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