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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公交运营财政补贴明年起施行

2019-11-16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11月16日讯(记者 匙亮 通讯员 张佐君)近日,我市出台《威海市城乡公共交通运营财政补贴办法(试行)》,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次以具体文件形式对公共交通补贴数量及流程提出书面规定。

公交运营财政补贴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经市级财政部门统筹,并按照不同区市地形地貌及公交线网,由市、区财政分级负担。市、区财政应负担的城乡公共交通运营财政补贴,分别列入市、区年度财政预算。

每年度财政补贴根据前期核算及考核绩效后决定。财政补贴根据补贴年度公交企业核定运营成本、核定运营收入及各级政府发放的其他财政专项补贴等进行核算。同时,通过质量考核和数量考核两部分,对公交运行绩效实行奖惩激励,按照相应的考核分数和计算系数,对核定的财政补贴予以相应增减。

财政补贴发放统计将经过编制、拨付、结算、核定、清算等多步程序。补贴年度上一年8月底前,市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市民反馈意见与财政补贴测算结果正式确定补贴年度运营服务计划。补贴年度的6月底前,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按照各自应负担财政补贴预算资金额的80%向公交企业预拨补贴资金。补贴年度次年6月底前,按照“清算上年,预拨当年”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公交企业,及时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我市同时还将建立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信用记录以及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对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价工作予以监督。(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