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社会

威海开出首张违规养犬罚单

2019-11-18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11月18日讯(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夏旭东)11月15日,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开出我市违规养犬首张罚单。一男子因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大型犬被罚款200元,其饲养的大型犬被送往威海市犬收容所。

15日上午,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古寨派出所民警在高区福山路巡逻时,发现路东侧某液化气站南面的一处工厂内饲养着两只大型犬。这两只大型犬由男子刘某饲养,其行为违反了《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第37条中个人禁止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大型犬的规定,由此收到《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市公安局高区分局责令刘某改正,罚款200元,并将其违规饲养的两只大型犬送往威海市犬收容所安置。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威海市养犬管理办法》根据社会治理能力和管理实际的需要,实行了分区管理,划分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其中,各街道办事处和环翠区张村镇辖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各区市政府可以根据管理实际,调整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的范围。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个人禁止饲养列入本市禁养名录的55种烈性犬和大型犬,以及与其繁殖的犬。在一般管理区内,个人饲养列入本市禁养名录的烈性犬和大型犬应当实行拴养或者圈养。(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