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11月26日讯 11月2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自12月1日起,《威海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将被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各类文明创建工作测评体系。
为促进我市公益广告可持续发展,日前我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威海市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于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据介绍,《办法》规定公益广告主管部门制定公布年度公益广告活动规划,实行公益广告发布备案制度;发布公益广告情况将纳入行业自律考评;依法保护公益广告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另外,《办法》中还提到,公益广告发布情况将被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各类文明创建工作测评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市场监管局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规范公益广告活动,促进公益广告发展,推动我市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周颖 通讯员 张兴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