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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出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2019-11-29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11月29日讯(记者 李林)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维护社会治安、打击预防违法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存在着法律地位模糊、职责权限不清等诸多问题。昨日,记者从市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我市日前出台了《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市是全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改革工作的唯一示范点,加强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是国家和省里的明确要求。”市司法局副局长于胜国表示,《办法》以明晰身份性质、理顺管理体制为出发点,以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重点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职业保障、日常规范等内容。

《办法》规定,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勤务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从事执法执勤和其他警务活动;文职辅警协助人民警察从事非执法岗位相关工作。

根据公安机关的安排,勤务辅警可以直接从事的八类工作包括:从事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接受、处理群众求助;治安巡逻、值守;在车站、机场、码头等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安全巡查;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开展的其他工作。

勤务辅警在人民警察的带领下,可以协助从事接报警现场处置,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进行当场盘问、检查和继续盘问等九类工作。另外,《办法》也明确了辅警不得从事的八类工作,包括国内安全保卫、技术侦察、反邪教、反恐怖工作中不宜由辅警参与的事项;办理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出具鉴定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等。

充分完善的职业保障,是稳定辅警队伍,增强辅警职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基础。《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结构、待遇项目要参照有关规定和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进行核定,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此外,还应当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办法》还对辅警的健康体检、假期、优抚待遇、表彰奖励等予以了明确。

与此同时,《办法》还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规范,并对警务辅助人员着装要求、职务回避、举报监督等予以明确,以此加强辅警的监督管理,提高辅警职业素质和战斗力。(来源:威海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