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人社部规〔2018〕5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度第二批消防员招录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0号)和《山东省第二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招录考核选拔和研究,按照体能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排序,择优选拔,现对山东拟录用(含拟补录)人员名单和代北京市、天津市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录用人员集训报到、补录人员补录办理等另行通知本人。公示人员如果不履行《入队承诺书》,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将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不含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接访地点: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
附件:
1.山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2.山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补录人员名单
3.代北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4.调剂天津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录用人员集训报到、补录人员补录办理等另行通知本人。公示人员如果不履行《入队承诺书》,公示录用后未报到的,将取消下一批次消防员招录资格。
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不含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
接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接访地点: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济南市闵子骞路15号)
附件:
1.山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2.山东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补录人员名单
3.代北京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4.调剂天津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19年消防员招录拟录用人员名单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