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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9-12-28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12月28日讯(通讯员 任达)12月27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学文、副主任丛培卿分别主持全体会议,副主任毕礼伟、张竞、李文基、于东海,秘书长王炳刚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制定《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城市建设新思路新方法,为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和标准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向精致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充分肯定条例(草案)起草和初审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就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意见,为第二次审议奠定了基础。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提请审议的《<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一致认为,根据机构改革后涉及的部门名称和职责变动、“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等,对《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内容作出相应调整,体现了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适应的要求,符合中央文件精神和上位法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将《关于修改<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提交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威海市2019年下半年地方政府债券分配使用意见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市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报告,确认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讨论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拟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了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决定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表决。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拟于2020年1月上旬在威海召开。

会议还决定任免了市人大、市监委、市检察院有关工作人员。王学文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政府副市长周永迪,市中级法院代理院长黄明春,市检察院检察长王锡友,市监委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委室负责人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