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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新划定!看看你家在不在这个区域内

2019-12-29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威海市政府发布《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禁燃区)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通告规定,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
  哪些区域是禁燃区?
  (一)环翠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张村镇所辖区域,羊亭镇、温泉镇、初村镇所辖区域内的建成区。
  (二)文登区威青高速公路以南、以东,虎山路以西,小嵛岭水库以及沿线河道、圣海路、秀山路、秀山东路连线以北区域。
  (三)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华北路以西,303 省道、开元西路、高雄路连线以北、以东,江苏路以南区域。
  禁燃区范围将根据城市建成区的变化适时调整,荣成市、乳山市的禁燃区由荣成市、乳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禁止燃烧的高污染燃料都包括什么?
  高污染燃料,是指《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 号)规定的Ⅱ类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即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 20 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以及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经常烧来取暖的散煤也属于高污染燃料。
  为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提升散煤管控水平,威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散煤治理工作,印发了《2019 年散煤治理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无照经营散煤和销售劣质散煤行为。今年对散煤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摸实底数,建立101家经营主体台账,同时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制度。加强流通领域散煤质量监管,抽检散煤50批次,其中2批次不合格,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
  提醒各位市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建议禁燃区内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或经营场所,停止散煤销售经营活动,搬离禁售区。消费者禁止在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
  (来源:威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