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织密扎牢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安全网”,积极助力精准脱贫攻坚进程,近期高新区社保处联合各镇街劳保所工作人员在全区集中开展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扶贫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就群众集中关注的贫困人口参保、贫困人口领取待居民养老待遇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宣传与解读,并发放2000份扶贫宣传材料,以不断提高社保政策惠及面,受到了过往群众的一致肯定。
目前,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扶贫政策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高新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3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50元。此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是高新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人员,年满60周岁,都可以申请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是政府对65周岁以上的居民给予待遇优惠。年满65周岁的,次月起可以增加5元养老金;年满75周岁的,次月再增加5元养老金;
四是高新区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3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50元。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年满55周岁,可申请提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
目前,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扶贫政策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高新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人员,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3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50元。此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是高新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特困人员,年满60周岁,都可以申请领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此优惠政策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是政府对65周岁以上的居民给予待遇优惠。年满65周岁的,次月起可以增加5元养老金;年满75周岁的,次月再增加5元养老金;
四是高新区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300元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50元。重度残疾人按规定参保缴费且年满55周岁,可申请提前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来源: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