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1月22日讯 记者自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高级专家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龄,延退期限一般为1至3年,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退休。
据了解,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其中,事业单位应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确因工作需要,且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申请延迟退休。但须符合下列任意一条条件:
承担的重要工作(如重点攻关科研项目)和带研究生等任务尚未完成,退休后将对工作带来较大影响的;
新学科和特殊专业、重点学科急需的;
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确系工作需要的;
在业务上起把关作用或在学科中起带头作用,退休后无人接替的;
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十强”产业领域发展培育新动能、现代管理急需的;
其他助推我省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急需、紧缺的。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应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前两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退的书面申请。经批准延退的高级专家,延退期限一般为1至3年。对于确实需要急需延退的,应按程序再次申报延退。高级专家经批准继续延退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退休,如在延退期间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工作的,可提出退休申请,办理退休手续。(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蔡君君 通讯员 沈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