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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全市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2020-01-28 编辑: 仲鹤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和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畜牧兽医局有关决定,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通告:

自即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1.全市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立即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2.全市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3.如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4.广大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5.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45(12315)热线(平台)举报。(来源:威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