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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线上培训可享生活费补贴!

2020-02-13 编辑: 宋倩

      为确保企业职工和各类就业创业群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不松劲”“不断线”,2月12日,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新规定:

      全面暂停线下聚集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做到参训“不见面”“不集聚”。

      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分阶段实施,理论课程部分采用“互联网+”方式先期进行,重点开展通识性职业技能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生产知识、健康卫生及疫情防控知识等的线上培训,实际操作培训部分待疫情结束后再行组织。线下集中培训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互联网+”培训模式,实现“停课不停学不停训”。

      经遴选,目前确定“山东(潍坊)职业培训网络平台”(www.wfjtip.com)、“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网”(www.wljnpx.com)、行知学徒网(www.ixueto.com),以及“威海创业大学在线培训平台”( http://47.95.239.170),作为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平台。

      线上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鼓励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积极参加线上培训。

      实行线上培训补贴政策。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企业职工和各类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参加线上平台培训完成学时并考核合格后,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组织参训的区市人社部门,按照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线上培训补贴;疫情解除后,参训人员参加线下实操培训完成学时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考核合格的,再向组织参训的企业或认定培训机构核拨余下培训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优先通过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安排。

      扩大生活费补贴范围。对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等4类重点群体,完成线上培训学时并考核合格的,由参训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组织参训的区市人社部门,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所需资金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安排。补贴申领的次数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该通知涉及的补贴政策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通讯员 刘元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