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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再发力!三大措施助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2020-02-17 编辑: 仲鹤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威海市医疗保障局闻令而动、主动靠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医疗保障体系。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再打组合拳,助力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扩大保障范围

将新冠肺炎医疗保障对象由确诊、疑似患者扩大到包含符合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肺炎发现报告工作的通知》(第126号)规定的留观(隔离观察、隔离治疗)人员。且留观人员与确诊、疑似患者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

提高保障待遇

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留观患者在门诊、住院发生的疾病诊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并发症及其它疾病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最高支付限额。

其中对发生的门诊费用,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报销。

参加居民医保的,按居民门诊特定慢性病政策报销。

各种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按照《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财政局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威医保发〔2020〕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

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基层医疗机构,预付一个月的医保基金,并根据需要及时追加,同时视情况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比例,提升其疫情防控能力,有效保障其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患者的诊疗需要。(通讯员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