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威海社会

威海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档案

2020-02-27 编辑: 宋倩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干部群众与全国人民一起万众一心、共克时艰,对新冠肺炎疫情进行了艰苦、顽强的斗争,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重要力量。为全面、真实记录全市人民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智慧和做法,保存医护人员在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为今后防疫工作提供经验借鉴,威海市档案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档案资料征集范围

      1. 社会各界在我市疫情防控中所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档案资料;

      2.我市援驰湖北的医务工作者档案资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照片、工作照片、工作音视频、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防护套装等;

      3.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防控疫情的相关档案资料,包括捐赠款物凭证、宣传教育、体现高尚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事例材料等;

      4.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音乐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摄影、篆刻等艺术作品;

      5.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宣传报道材料和纪实资料;

      6.疫情防控过程中反映社会大众生活的各种图像、音视频资料;

      7.各乡镇、街道办、居委会、小区及企事业单位制作的疫情防控“临时出入证”、通知公告、宣传单及宣传标语照片等;

      8.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及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以自愿捐赠为主,对重要档案资料捐赠者,威海市档案馆将为其颁发捐赠证书;

      2.所有征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威海市档案馆将永久保存,捐赠者对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参与征集的档案资料须和本次疫情有关,创作类作品要求原创、版权清晰,捐赠者需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

      4.征集作品数量不限,照片需保证画面清晰,每张照片不小于1M,图片格式为jpg;音视频主题鲜明、内容完整、播放流畅;

      5.提供的照片、音视频请配相应的文字说明。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下方的微信群、邮箱、邮寄和实地捐赠等方式交至威海市档案馆。

      联系部门:威海市档案馆

      联系人:于蓓 唐凯迪

      电话:5226172

      电子邮箱:346317342@qq.com

      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泊于镇成大路789号

      疫情在前,我们不退,您的战“疫”档案会被时代记录、被历史永存。真诚期望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并向威海市档案馆踊跃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