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注民生

我市餐饮单位有序开放堂食,“分餐制”成关键词!

2020-03-11 编辑: 宋倩

      3月11日,记者从市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措施促进餐饮企业堂食经营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表,威海市为低风险地区,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可有序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可逐步向社会开放堂食。

      向社会开放堂食的餐饮单位,需要具备堂食经营条件。根据《意见》,堂食经营单位必须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照;首次恢复堂食的餐饮企业,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对于100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必须在入口处设立临时隔离区域;必须备好测温计、口罩和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消费者堂食就餐怎么做?怎么吃?

      在《意见》中,“分餐制”成为关键词。在就餐模式上,《意见》提出要采用“分餐位上”模式、“分餐公勺”模式和“分餐自取”模式。

      其中,“分餐位上”模式是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对所有菜品进行分餐,按位上餐,保证每位顾客用餐用量和餐具的独立性。

      “分餐公勺”模式是上餐时在每道菜品器皿内配备席面羹或分餐夹,并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

      “分餐自取”模式是消费者在点餐台点餐,由服务人员按照消费者点餐使用专用餐具或一次性餐具进行配餐,消费者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

      在用餐人员管理方面,市民就餐要通过“威海市公共场所出入登记系统”登记信息后进店消费。进店时必须测量体温,出现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引导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市、开发区疫情处置指挥部或指定机构报告。

      除就餐外,用餐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用餐完成后必须及时佩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不戴口罩拒绝进店。宾客就餐要保持1米的距离,选择安全的“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就餐形式,做到不大声喧哗,不近身敬酒,不在餐厅闲聊等。实行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优先使用无接触支付。

      餐饮场所怎么设置?怎么管理?

      《意见》要求做好餐饮企业从业人员管理,所有员工要如实报告最近14天以来的旅居史、接触史等行动轨迹,落实好隔离措施并逐个签订承诺书。从业人员每天落实餐饮服务时段前的体温检查并进行健康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班,要求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向所在区市、开发区指挥部报告。所有员工必须戴口罩上岗,服务过程中与顾客保持间距,尽量减少与顾客近距离接触。

      《意见》对营业场所管理提出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对本单位防控措施和顾客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人流,避免人员集聚。同时规范就餐安排,减少桌椅摆放,大堂餐桌实际使用数量不超过平时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大堂食客同向相坐,大堂内圆桌顾客也须避免面对面而坐。每个包间只开 1桌,顾客隔位相坐,每桌人数不超过8人。快餐经营场所适当减少客容量,四周的餐桌靠墙靠窗摆放,中央的餐桌两桌对摆并在中间增设隔断进行物理分隔,实行一桌配一椅,避免顾客面对面就餐。

      采用“分餐公勺”模式的餐饮企业,要为每位顾客配备一次性手套,以防止在公筷、公勺等公用餐具使用过程中发生交叉传染。每桌顾客用餐后,应立即对相关桌椅进行消毒后再安排下一批次顾客。

      餐饮服务单位要定期开门、开窗,不具备良好通风条件的餐饮单位不得营业。使用壁挂式空调、立柜式空调的单位,应定期对空调过滤网进行消毒,不得使用没有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的中央空调。三层以下餐厅禁用公共电梯,对于必须开放使用的电梯,应增加消毒频次。

      在采购和加工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做好采购验收及合账登记工作,不得采购无来源或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食品原料、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以及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圈养、宰杀、制售活禽。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要分开储存、分开加工。烹任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证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避免造成再次污染。(Hi威海客户端记者 王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