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威海客户端讯 11日,记者从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我市自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整治行动将持续至12月31日。
此次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以保健食品及药品零售、养老服务机构、房地产销售、物业收费、商超、餐饮、旅游景区、交通和停车收费、电信资费、专业农贸市场等行业和领域为整治范围。整治重点为提高保健食品及药品零售的明码标价率;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和公示行为;巩固旅游景区、商超、餐饮单位、停车场的明码标价成果,创新明码标价方式,提升明码标价质量;加强房地产销售、出租汽车、小区物业等经营单位明码标价整治工作;推行电信资费收费告知和消费提醒制度;推动专业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普及率等。
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价格欺诈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拒不改正、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价格违法案件信息将纳入社会信用监管系统,予以公示。
那么,哪些行为是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呢?未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进行价格欺诈的;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Hi威海客户端记者 周颖 通讯员 于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