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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威海企业,社保费缴纳业务恢复正常啦!

2020-03-24 编辑: 宋倩

      威海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和缴纳业务已经恢复正常啦!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政策实施细则、企业减免划型均已明确并公示,省集中信息系统缴费、退费功能也于23日调试、升级完毕。

      对企业减免划型无异议的

      可通过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缴费板块自助缴费,企业减免类型已内嵌于缴费系统,企业无需其他操作,点击缴费后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后的缴费新标准。

      对企业减免划型有异议的

      可先申请变更划型后再缴费,企业变更划型实行承诺制,应于3月31日前填报《申请变更企业划型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于4月底前完成社保费缴纳(除办理缓缴外)。市直参保单位及大型企业的《承诺书》可扫描后发市社保中心邮箱whsbzx@163.com,市社保中心将按照企业申请执行减免政策,不需要额外提供材料。这里要特别提醒广大参保企业,在发送邮件的同时要与社保经办机构电话沟通。

      滞纳金的减免与征收

      1.企业申请变更类型应如实填报《承诺书》并接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核检查。若填报不实,则应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并全额补缴自2月起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本金和滞纳金。

      2.根据省里的要求,以下两种情况不收取滞纳金。2020年2月—3月未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份完成缴费的,不收取滞纳金;缓缴企业,于缓缴后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收取滞纳金。除上述两种情况外,社保费滞纳金仍按原政策征收。

      咨询电话:12333


      (来源:威海人社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