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年报填错了怎么办?
答:完成公示后发现报送的信息不准确的,应当及时登陆系统作出更正,更正应当在6月30日之前完成。
问:公司原股东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的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答:新股东认缴信息按照章程的规定填写,新股东的实缴信息按照原股东的实缴情况填写。
问:如何理解“股权转让比例”?
答:对原股东而言,转让前的股权比例是指转让前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原注册资本的百分比;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是指转让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对新股东而言,受让后的股权比例是指受让后新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问:原股东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股权转让比例”如何填写?
答:如全部转让,原股东出让后的比例填“0”,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如部分转让,原股东转让前的比例按原有约定比例填写,转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受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问:分公司需要填报企业年报并公示吗?
答:需要,分公司如果财务管理属于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经营信息栏全部填“0”;如果属独立核算的,按本单位财务报表填写。
问:“通信地址”要和“注册地址”一致吗?
答:可以不一致,“通信地址”是指可以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地址。
问:新成立的企业“存续状态”如何填写?
答:选填“开业/正常经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正常经营”。
问:“从业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数”如何填写?
答:“从业人数”是指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以年报年度12月份工资表上的人数为准。“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此类信息为不公示信息。
问:分公司“从业人数”如何填写?
答: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从业人员如果由总公司统一填报,分公司“从业人数”这一项选填“0”;如果是各自填报,按实际从业人员情况各自填写人数。
问:“主营业务活动”如何填写?
答:填写企业实际经营的1项至3项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以符号“/”作为分隔符。可参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前三项。例如,儿童服装批发/汽车零配件生产/保险咨询。(来源:威海市场监管)
签审:王 岚
复审:谭立勇
编辑:顾炳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