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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强化措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2020-04-23 编辑: 威海新闻网·Hi威海城市客户端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威海港引航站、威海港集团等有关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以服务促发展,优化我市口岸营商环境。
  落实港口降费政策
  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通知,要求各港口经营人认真贯彻落实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要求,落实货物滞留费用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等相关政策,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持续调度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现各港口经营人已全面落实各项港口降费政策,并在现场公开公示,不存在超过定价标准收费或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落实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2017年底以来,我市已全面停止征收货物港务费,不存在继续收取、变相收取行为,不存在将经营服务性收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或者向企业征收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截止目前,引航(移泊)费是唯一的行政事业性港口收费项目。在引航收费管理上,自2015年9月,威海港引航站按《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交水发〔2015〕118号)和《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发〔2015〕206号)规定,取消了引航员滞留费和引航计划变更费、40001-80000净吨的收费标准降低到0.45元、节假日和夜间引航费加收比例由50%降为45%、节假日夜班的加收比例降为90%。2019年4月,按再次修订的《港口收费计费办法》(交水规〔2019〕2号)规定,在执行原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引航附加费上限和引航(移泊)费费率整体下调10%,大大减轻了航运企业负担。(来源:威海交通)
签审:张军涛
复审:王璐瑶
编辑: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