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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回对“家”!高新区今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0-05-21 编辑: 宋倩

      高新区管委日前印发《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的通知,标志着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垃圾分类也离我们每个人的生活越来越近了。根据《方案》要求,高新区2020年将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生活垃圾实施分类投放。《方案》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实施“分类投放”。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实施垃圾分类的主体,应按照要求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原则上在各社区内统一采购配置2套智能回收系统,对生活小区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的首次配置实行统一采购。

      农村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大类”,每个行政村建设1处垃圾中转房,每户居民配发1个分类垃圾桶,中转房、分类设施设备等实行统一规划建设、统一设计制作、统一采购配置。《方案》还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实行责任人制度,并依照法规明确居委会、村委会、物业公司、单位法人、公共场所产权(管理)人为住宅小区、单位、公共场所等各主体的管理责任人。对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不分类、不收运”原则,通过教育、行政处罚、拒收运和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等方式进行强制约束,从而逐步提高生活垃圾投放准确率。

      垃圾收运实施“分类运输”。通过建立完善的分类垃圾运输系统,并严禁“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达到垃圾收运全程分类的目的。同时,根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种类和数量,引入第三方统一进行收集,并运送到相应处置地点,其他垃圾则由原来清运单位负责按照“日产一清”的原则进行收运。

      对清运车辆通行不便地域及沿街商铺较为集中的路段,按照“定时、定点、直收”的原则进行清运。厨余垃圾根据产量和分布情况,以现有厨余垃圾收运体系为基础,扩大收集服务范围,进一步提高收运能力,确保应收尽收。

      垃圾分类推行“试点示范”。为切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在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培训学习的基础上,选择不同类型的社区、生活小区、行政村、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活动,创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点,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最终达到全域覆盖。

      垃圾分一分,高新区美十分。“《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并召开了全区垃圾分类推进会,市政局将严格按照部署要求,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滞后的单位或部门进行通报,确保高新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高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来源:高新区市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