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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丨威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出台

2020-06-04 编辑: 宋倩

      威海新闻网讯 6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苗家,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毕巍,向大家介绍《威海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低保对象认定方面

      在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基础上,《办法》将“家庭支出”纳入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把一些收入高但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大的困难家庭纳入了低保保障,针对性地突破了“只看家庭收入、不看刚性支出”的原定条件。并在省规定的现金、银行存款等金融资产范围基础上,将“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余额”纳入其中。同时,将家庭成员在高收费学校就读(入托)情况列入不予受理范围。

      【小贴士】

      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低保需满足的三个条件:

      (1)在提出申请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19年城镇是49044元,农村是22171元。

      (2)家庭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今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90元和530元。

      (3)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家庭。

      申请和受理方面

      对于家庭经济状况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当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必要时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由申请人家庭成员共同签署《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并书面申报家庭人口、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受理低保申请的镇(街道)要当面出具受理告知书。

      《办法》进一步放宽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低保申请的条件,将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单独保障范围的家庭人均收入放宽至低保标准3倍,在全省最大力度放宽重度残疾人家庭人均收入标准。同时首次将因医疗造成家庭支出过大符合相关条件的发生者本人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补助水平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全额发放。

      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方面

      镇(街道)对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的申请人,同步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办法》在省级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的内容基础上,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档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所得、政府给予的良种补贴及其他强农惠农资金、残疾人资助创业一次性扶持奖励补助金等,均不计入家庭收入项目。

      在低保申请人子女赡养能力的认定上也进行了突破,不将子女拥有农村旧村改造房等情况视为有完全赡养能力的条件,明确了子女财产中机动车辆现价值的折算方法,公布了赡养费计算公式,全省最大力度降低了计算额度,增加了扣减因病、因残等医疗或康复刚性支出的规定。同时,放宽了家庭金融资产、房产和车辆等认定标准,让申请人家庭可以拥有维持家庭成员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家庭财产。

      审核和批准及服务与管理方面

      根据我市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要求,各区市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放规程,将低保审批权全面下放至镇(街道),明确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和期限。延长低保渐退期时限为全省最长,规定低保对象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自下月起延长低保待遇6个月,有效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退出低保后不易返贫。同时,按照我市社会救助行政文书规定,基层全面使用全市统一的社会救助行政文书,做到留档保存,及时将信息资料等上传至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更好的统筹困难群体的兜底保障工作,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年作出新贡献 。(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付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