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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瘦身再提速 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

2020-07-03 编辑: 仲鹤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于淑仪)7月2日,记者从市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审批办理流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改变过去一个部门审批结束再交给另一个部门的“接力跑”审批程序,实行项目立项、环评、能评等多环节同时起步、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拿地即开工”模式,促进工业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拿地即开工’模式适用全市新供地的产业类工业项目,包含仓储物流项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王铁军表示,适用项目还需满足两个条件,即投资单位是唯一意向用地单位,且项目不属于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汽车整件车及零部件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以及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和跨区域建设的大型项目。

《实施意见》对项目申请“拿地即开工”的材料进行了明确。在土地挂牌结束4个工作日前,项目投资单位要完成并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在规划设计方案公示阶段,要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前,要确定项目监理和施工单位,并准备好施工许可前各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为给项目单位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提供更多便利,《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在项目确认阶段,我市通过提前介入、充分论证、启动代办三个环节保证项目招商准确决策,为推进“拿地即开工”审批做好准备;在材料准备阶段,通过咨询辅导和帮办代办的方式,协助项目投资单位在土地公告和挂牌结束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办理立项备案等审批事项需要的申请材料;在备齐材料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相关审批部门,按容缺办理的原则,组织联合踏勘、批前公告和内部模拟审批;在正式批准阶段,项目投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和税费并获得不动产权证后,各相关审批部门于1个工作日内通过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在项目投资单位根据要求备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拿地即开工”模式创新采用“容缺预审,模拟审批”的方式,实行规划设计方案预审和并联预审,推行告知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时间与流程。

王铁军介绍,“拿地即开工”的审批模式,打破了传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分阶段审批方式,现在在项目提出建设意向时,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即可全部提前介入,通过联席会议提高项目政策支持的精准度,后续实施统筹办理、并行审批,审批效能显著提升。

“优化流程方面做的是‘减法’,在服务保障上做的却是‘加法’。”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资建设一科科长王莹说,相关审批部门将进驻各区市政务服务大厅,发扬“店小二”精神,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项目确认后,行政审批部门将会同招商和项目推进部门,指定代办员,为项目咨询、受理、办理提供“一对一”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变“坐等审批”为“审批前移”、主动服务。在产业类工业项目审批上,从项目投资单位产生意向后的前期咨询,到包装策划中的联动协调,再到办理手续的亲力亲为,实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全程跟踪,减少企业反复论证、修改的时间,提高项目申报和办结效率。

据了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面广、涉及审批主体多、审查环节多、技术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一直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点难点领域。为此,我市不断探索创新审批方式,提升审批效率。目前,全市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间已压缩到39个工作日,比全省要求少6个工作日。(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