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闻网讯 7月7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胡涛,市科技局四级调研员刘俊介绍《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在日报社新闻大厦11楼融媒体演播厅举行
《意见》于2020年6月28日以威政办发〔2020〕4号文件正式印发,共包括总体思路、选择标准、培育目标、培育措施、组织保障五个方面。
突出主攻方向
《意见》提出,自2020年至2022年,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200家产业领域新、技术水平高、成长速度快的创新型企业,构建“小升规、普升高、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体系。
量化入库指标
为确保入库企业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成长性,《意见》按照基本条件、产业领域、创新指标、财务指标4个量化指标,从3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省级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双千活动”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中,剔除“冲击新目标”双百企业及其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后,筛选出符合条件企业200家。
明确发展目标
《意见》明确了到2022年底的4个发展目标:
一是成长速度,入库企业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达到10%以上。
二是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比达到90%以上,拥有研发中心的企业数量占比达到50%以上。
三是升规纳统,规上企业数量占比达到90%以上。
四是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数量占比达到30%以上。
强化培育措施
为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挖掘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路径,《意见》提出6大项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财税支持,对年营业收入增速较高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二是集成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发改、科技、工信、商务等部门现有涉企扶持政策。
三是突出创新支持,重点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攻坚。
四是加大金融支持,通过产业基金投资、信保基金增信、科技支行扶持、投贷联动试点、银行放贷激励、资本市场补助等多种方式精准施策、综合发力。
五是实施精准服务,开展区县领导直接联系、市直部门分头帮包、“四张清单”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等。
六是加强人才培养,采取人才公寓安才、英才计划引才、企业家培训育才等措施。
加强组织保障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动态管理、抓好政策兑现、强化考核督促,整合集聚优势资源、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抓实抓透抓出成效。
【相关链接】
创新型企业入库认定需满足4个量化指标:
①基本条件。须经营、纳税和信用良好的工业企业,且与冲击新目标企业及其子公司、控股公司不重复。
②产业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③创新指标。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件以上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4件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④财务指标。上年度营业收入或利润增速原则上不低于10%,或3年内可实现升规纳统的小微企业。
创新型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调度分析企业发展指标数据,及时调换补充成立时间短、研发强度高、项目储备多、发展潜力大的新生代创新型企业。
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政策:
在牵头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中,威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将提供精准支持和服务,加速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向创新型企业集聚;并做好扶持政策的兑现工作,有效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出台专属奖励政策
每年对营业收入增速较高的企业给予5万元至10万元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和市场开拓。
集成现有扶持政策
●对创新型企业首次纳统且纳统后营业收入保持10%以上增幅的给予连续三年奖励,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每家奖励10万元。
●对创新型企业的高水平技术改造、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创新平台、拓链招商、境外展会等项目给予奖补。
●推荐创新型企业申报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重大专项、节能降耗等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
●将创新型企业全部纳入创新券补贴、科技支行政策扶持、大学生“521”津贴支持、企业家“青蓝接力”行动学员班、威海政企直通车平台、区县领导直接联系和市直部门分头帮包范围。
●围绕创新型企业“初创期—成长期—壮大期”不同发展阶段需求,探索开展“全链条、全周期、全天候”的保姆式服务。(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付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