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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威海微警务” 这些都能“掌上办”

2020-07-31 编辑: 宋倩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交通违法业务、举报违法犯罪线索、重点行业网上登记备案……

      7月30日上午,市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刚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肖超,介绍“威海微警务”上线情况,并由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注册认证和多种业务办理方法。

      “威海微警务” 一站式办理各类公安业务

      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刚介绍,市公安局主动适应警务信息化的大趋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和公共服务的新期待,依托威海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以“刷脸办、掌上办、随时办”为目标,打造了24小时不打烊的“威海微警务”便民服务平台。

      “威海微警务”,既是山东微警务的威海分站,也是爱山东APP威海分站的有机组成部分,除了承接省公安厅62项便民服务事项外,还创新开发了44项本地个性化服务项目,具有六大方面的功能特色。

      实现了实人认证。通过对接全国、全省人口库,再结合人脸识别与活体检测技术,实现了在线实人认证,确保“本人业务本人办理”。

      开发了电子证件库。目前有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居住证四种电子信息。

      推出了线上开具证明服务。群众可以自行开具和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与“临时身份证明”两项电子证明。

      拓宽了警民联系渠道。群众有诉求、意见建议或者是举报犯罪线索,动动手指就可直达公安机关。

      集成高频热门服务事项。统一服务入口,一站式办理各类公安业务。平台集成融合了涉及出入境、治安、户政、海岸、交警、监管的88项行政权力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全程网办、预审、预约、事项公示以及18项便民服务查询业务,群众可在“威海微警务”进行交通违法查询处理、登记户籍信息、预约办理出入境业务、重名查询、堵路自助移车等操作。

      推出重点行业从业人员服务项目。将娱乐场所、典当业、开锁业、印章业、旅馆业等业务实行网上登记备案,更好地方便服务群众。

      此外,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威海微警务”工作,特别是就群众关心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与“临时身份证明”事项,专门刻制了“威海市公安局证明专用章”,配套建设了微警务专用的电子签章。所有“威海微警务”出具的证明,都附有独一无二的二维码,使用微信的“扫一扫”功能,当场就可以验证证明的真伪,非常方便。

      目前,公安机关上线的是威海微警务V1.0版本,后续将推出更多便民服务项目。群众只需关注“威海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认证注册即可,该注册账号还可同步进入全省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个账号登录全省所有政府部门的网上服务平台。

      首创新型服务模式 保障小微企业发展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肖超介绍了“威海微警务”的具体功能和服务项目。据悉,目前“威海微警务”能够提供的八大类106项服务中,既有百姓关注的高频事项,也有查询和公告类事项,其中全程网办事项25项、预审类事项58项、预约类事项4项、查询和信息公示类事项19项。比如,犬证办理预审、交通违法处理、网约房登记、出海船舶信息登记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均可通过微警务预申请或者直接办理。

      “威海微警务”平台首创了为我市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服务的全新模式,为娱乐场所、典当业、开锁业、印章业等行业场所提供网上审批备案途径,特别是传统的机动车维修、旧货交易业和近年来新兴的网约房、汽车租赁等行业,由于难以快速核对、登记当事人身份信息,纠纷易于发生,制约了行业发展。“威海微警务”特别为这些行业提供了互联网信息登记服务,不必再安装相关业务系统,既为企业减轻了负担,也能快速有效核验当事人身份信息,为行业健康发展及定纷止争提供有力支持保障。

      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掌上就能办理

      针对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等群众需求较多的事项,怎样通过“威海微警务”进行申办?肖超对此进行了说明。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往需要本人到派出所才能办理,现在则可以选择通过“威海微警务”进行办理,只要本人经过实人认证,在“威海微警务”首页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阅读办理须知并点击继续申请,填写表单信息后点击提交,就可等派出所民警审核通过后,在“个人中心”的“我的证明”中下载证明文件。

      需要提醒的是,证明事项需要如实填写用途等信息,并在有效期内使用,且有效期内不得重复提交申请。除可以正常在线开具的情况外,不能在线开具的,将会在“个人中心”的“我的证明”中收到民警的反馈意见,说明有存在争议或需要核实的事项,派出所将按照以前的处理流程办理,征询办案单位的意见后决定是否出具证明。

      在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方面,实人认证通过的用户,在“微警务”首页的“交通违法处理”或“个人中心”的“机动车”模块中进行操作。系统关联用户名下机动车,车主注册后无需再次人工绑定。点击选择需处理的机动车,选择相应的交通违法信息,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处理。但是,处理非本人车辆,需事先在业务窗口面签审核备案,或者通过“交管12123”APP提交备案审核。备案成功后,可处理自备案审核通过之日起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威海晚报记者 赵树一 通讯员 夏旭东)